机构概况

机构概况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成立于2002年,2003年获批成为湖南省纪委与湖南大学共建的“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湘纪函〔2003〕42号)(以下简称“中心(基地)”),上述各项职能为湖南省纪委《关于加强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建设的意见》(湘纪发〔2009〕28号)所总结、规定。2006年,中心(基地)入选“湖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6年,入选CTTI首批来源智库。2020年7月湖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我校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进入发展新阶段。

中心(基地)始终坚持将廉政学科建设与廉政研究、人才培养、廉洁教育、资政备询、改革探索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一、前瞻布局,构筑纪检监察学科人才培养高地

人才培养是学科建设的根本任务。中心(基地)通过前瞻性的学科点布局和系统性的培养体系设计,在全国率先进行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探索。

(一)率先自主设置廉政法学、廉政学博士学位点

中心(基地)在纪检监察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的探索,以博士学位点建设为标志。早在2011年和2012年,我校分别自主设置并成功获批了“廉政法学”(法学一级学科下目录外二级学科)和“廉政学”(交叉学科)两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在2022年纪检监察学成为一级学科之前,全国拥有此类博士点的高校极少,我校始终占据两席(2019年全国三校四点,我校占其二;2021年五校六点,我校仍占其二;2022年七校八点,我校继续占据两席)。

(二)较早探索本、硕、博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依托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师资,我校构建了覆盖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次的完整纪检监察人才培养链条:

1.本科:2004年,在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中专门设置“廉政学”唯一专门方向,开设了廉政学概论、中外监察制度、中外廉政思想、廉政政策分析等十余门系列核心课程,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课程教学积累了宝贵经验。

2.硕士层面:2001年始,在法学硕士点下设置职务犯罪研究方向;2004年始,在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MPA)等多个硕士点下开设廉政学、廉洁政府建设、廉政建设与国家监察方向;2019年始,进一步将相关方向拓展至延伸至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并开设系列课程。在马克思主义学院设有专门的廉政研究所进行研究生培养(年均10人左右)。同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法律硕士(纪检监察方向)年招生约30人,聚焦理论与实务融合;公共管理硕士(廉政建设与国家监察方向)年均招收来自纪检监察系统的学生10余人,侧重培养复合型实务人才。除各专业主干学科课程之外,开设了廉政系列方向课程,如法律硕士(纪检监察方向)开设了纪检监察前沿、中国监察制度、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纪检监察实务、反腐败制度比较、巡视巡察专题等硕士课程。

3.博士层面:依托“廉政法学”和“廉政学”两个交叉学科博士点,充分发挥多学科融合优势,每年分别培养4-5名高层次研究型人才。专业开设了廉政学基础理论、廉政学研究方法论、中外廉政制度、全球腐败治理等课程。

不完全统计,本学科已累计培养毕业博士30余人、硕士400余人,为全国廉政建设领域输送了大量专业人才。

(三)独具特色的大学生廉洁教育品牌

作为学科育人功能的延伸,中心(基地)将廉洁教育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形成了全国性的品牌影响力。中心(基地)较早在2008年编写了大学生廉洁教育教材《大学生廉洁教育读本》。2012年11月,该书在首届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展示交流活动中获评优秀教材。2010年,指导成立全国首个大学生廉洁社团“湖湘廉风学社”。首席专家袁柏顺教授作为廉政学会分管副会长,曾连续十余年组织“全国大学生廉洁领袖夏令营”“全国廉洁大使评选”及“一二九全国大学生廉洁教育活动月”等三大品牌活动,年度参与学生最多时达12万人,将廉洁教育的种子播撒至全国高校。2012年9月,教育部相关部门举办的全国高校廉洁教育进校园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湖南大学召开,湖南大学作为5家先进单位之一做大会交流发言。


二、深耕学术,夯实纪检监察学科理论根基

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是学科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中心(基地)通过组建高水平师资团队、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为纪检监察学科的理论体系构建与知识创新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结构合理的多学科师资梯队

中心(基地)自成立以来,先后挂靠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尽管研究队伍分布于不同学院与学科,但凭借在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上的长期坚持,中心已形成一支稳定且协作紧密的教学科研团队、梯队。现有专职教学科研人员20余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8人、助理教授4人,其中有博士生导师8人。

中心(基地)执行主任、首席专家袁柏顺教授在全国拥有较高学术声望和一定社会影响,担任全国高校廉政研究与教育学会创始副会长并连任两届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监察与廉政治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香港廉政公署高级顾问,并受聘为湖南省监委首届、第二届特约监察员,透明国际中国会员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China)理事;中国纪检监察协会学科建设分会理事、特邀研究员,湖南省纪检监察协会常务理事。研究团队聚焦纪检监察和廉政学基础理论、全球腐败治理、中外廉政制度、数字纪检监察、党内法规等核心方向,凭借深厚学术积淀与丰富实践经验,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根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成果丰硕的科学研究产出

中心(基地)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反腐败主题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及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项目5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2项,省级重大或重点项目7项。近三年,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2项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1项,高质量完成中央马工程、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等省部级以上课题8项。

在成果产出方面,学科教师在《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等权威期刊发表廉政主题高水平论文3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政治学》等权威刊物全文转载。出版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反腐败法制的完善》《公共预算改革与廉洁政府建设研究》《新时代制度防腐机制创新研究——基于利益冲突防治的视域》《我国廉政制度适应性效率研究》《大数据时代查办腐败案件侦查模式研究》《规模与结构:腐败惩处如何影响公众清廉感知》等高水平专著10余部,《直面挑战——香港反腐之路》《回扣:揭露全球企业贿赂网》等译著数部。参与了中央纪委监委委托的纪检监察核心教材《廉政学》的编写工作。

(三)持续扩大的学术交流平台影响力

学科点自2011年创办的内部学术刊物《廉政研究》,历经13年不辍,是国内廉政学界三大重要专题刊物之一。目前,《廉政研究》已成为正式出版的辑刊,为全国纪检监察学科的学术交流与争鸣提供了重要阵地。


三、服务大局,彰显纪检监察学科实践价值

中心(基地)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将学科研究成果转化为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的决策智慧,在咨政服务中检验学科价值、拓展学科内涵。

(一)深度参与中央与地方反腐倡廉政策与立法及纪检监察实务工作

中心(基地)倡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赓续经世致用传统。自2004年参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文件起草、讨论工作以来,深度参与了不少反腐倡廉政策拟订、反腐败立法起草工作。

(二)专业服务区域廉政建设实践

在省域层面,中心(基地)团队深度服务“清廉湖南”建设,参与了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并常态化承担省纪委监委全会工作报告咨询、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廉洁性评估等关键任务,将学科智慧切实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三)广泛开展社会服务与专业培训

依托学科专业优势,中心(基地)面向社会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专题培训和业务研讨,如为中国人民银行、原保监会和银监会举办的反洗钱系列培训,以及面向湖南省人事干部、各市(州)纪委干部、教育部直属高校纪检干部的专题研讨会,有效传播了学科知识,提升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四、放眼全球,提升纪检监察学科国际影响

纪检监察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其建设也需要具备国际视野。中心(基地)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在国际舞台上传播中国反腐败经验,讲好中国廉洁故事。

研究团队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挪威卑尔根大学、加拿大里贾纳大学、日本久留米大学、创价大学等多所国际知名学府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关系,担当湖南大学与国内外学者、纪检监察机关交流的平台与桥梁。中心(基地)专家长期以来在各种国际场合现场阐述我国反腐败实践与立场,通过参与国际反腐败政策制定、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开展国际合作研究等方式,积极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为国际反腐败研究者所熟悉与称赞。

作为中国廉洁教育网络(CPIEN)创始成员,中心(基地)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受到教育部和湖南省纪委监委的直接指导与高度重视,并为环球时报、《Readers Digest》等媒体及TI简报多次报道,在国际反腐败研究领域享有良好声誉。


五、挑战与展望

2022年,纪检监察学被正式确立为一级学科,标志着本学科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全国高校在此新赛道上百舸争流、奋楫争先,既为我校学科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也让我们直面“慢进则退、不进则退”的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我校将坚守初心、勇于开拓,进一步整合校内资源,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协同,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力争在新的发展阶段再创辉煌,为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纪检监察学科体系贡献湖南大学的智慧和力量。